崗位職責 | 1、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有關技術進步方針、技術政策和法規,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廣大職工積極推進科技進步,貫徹企業質量方針,不斷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技術水平,使企業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;
2、根據國家技術政策和國內、外技術市場預測,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的技術開發技術引進、技術改造規劃與計劃,并在總經理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工作、大力開展和推廣應用新技術、新工法、組織國內科技成果的轉化、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創新工作;
3、建立健全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制度,組織編制并實施重點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,審定重大工程施工技術方案,審批基層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文件;
4、負責企業技術工作,組織編制和管理企業的施工技術規章、制度、負責審定和管理工法、工藝和技術標準及裝備改進工作,解決施工生產中的關鍵技術;
5、負責技術管理的基礎工作、主管科技情報、技術信息、技術檔案、技術保密、統計技術、計量、標準化、專利等工作,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,依法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;主持技術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;主管科技外事工作;
6、對違反國家技術政策、技術法規有可能造成事故和經濟損失、浪費的行為,有權制止或糾正。 |